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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关于做好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推进垃圾分类的建议(第20232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08 浏览次数:88

尊敬的赵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推进垃圾分类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公民垃圾分类意识普遍淡薄,垃圾分类知识较为缺乏

具体情况如下: 

一、近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建设和群众参与意识等方面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并提前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制定了《盘锦市大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区、街道、社区党组织三级联动机制和垃圾分类管理队伍,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充分发挥镇街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依法确定辖区内各垃圾分类实施主体的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明确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招募督导员、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指导。统筹社区、村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组织带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实现从“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的转变。用心用情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带动更多居民养成分类投放的好习惯,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积极贡献力量。

二、切实从校园抓起。加强各级学校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推进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通过课堂教育、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方式,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保意识,培养良好文明习惯。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三、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全媒体,线上宣传与线下活动有效结合,构建多层次、立体化传播矩阵,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切实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社、网络等媒体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公益宣传。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良好行为习惯。

 

 

 

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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