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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关于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第20231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08 浏览次数:120

相玉委员:

提出的关于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停车场建设以及停车泊位施划需要政府部门牵头住建、规划等部门实施,不归属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针对停车难问题,公安交警部门一是对公共停车位占位、设地锁等行为给予教育并进行清理,将公共资源归还市民。二是开展静态停车整治行动,通过现场查处和电子抓拍,加大对违法停车的处罚力度,规范停车秩序。三是对群众规范停车开展多样的宣传,有效提升群众守法停车意识,同时倡导群众“绿色出行减少公共停车位需求。四是对居民区周边街巷小路靠边停泊的车辆,在没有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对车辆采取人性化执法,多采取批评、教育、警告的方法纠正和制止。五是深入城区主街主路、小街小巷实地勘察,根据道路实际研究停车位的施划数量及方位,积极推进停车泊位施划,通过协调企事业单位在不影响办公的前提下,允许社会车辆停放,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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