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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大洼区农业大棚用水(第5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02 浏览次数:87

郭佳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洼区农业大棚用水的建议收悉,我公司对此情况高度重视,经现场深入调查研究,现结合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1.打深水井问题,因我地区为退海之地,1200米以上都是咸水,所以打井必须在1200米以下,成本过高,近年来国务院总理签发关于地下水开采的相关规定,压减地下水开采,所以政府已停止审批新井打井申请。

2.重点种植户每年在播种用水高峰期间,我公司可采取集中供水形式,也可与种植大户商定水量使用详情,确保种植户用水。

3.关于水价问题,水费价格是由县(区)政府制定,我公司按照规定价格执行。

特此答复。

  

盘锦市大洼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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