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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第3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02 浏览次数:60

张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引导,各镇街要集中力量,充分利用农村人居环境净化专项整治行动的契机,不断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热情和自律意识,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局面,促进我区美丽乡村管护常态、常新。

二是以完善村内基础设施养护工作为切入点,为改善居民出行安全、交通便利和群众意愿等实际情况,积极引导村民在对破损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工作中投工投劳,确保基础设施完整的同时也缓解资金压力。每季度进行一次农村基础设施统计,建立台账,由镇街修缮道路、边沟、路灯、更换垃圾桶等破损的基础设施。

三是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与群众切身利益相结合,从群众最关心的环境卫生差、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欠缺等问题入手,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治理等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建设自己家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逐渐改变政府推动为村民自我约束、自觉自主治理,营造出“美丽乡村是我家,管护工作靠大家”的良好氛围,为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提供根本保障。

张静代表,感谢在百忙之中关注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帮助我们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问题,我们将协同相关部门共同解决好此问题,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一如既往关注我们的工作,为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建设作提出宝贵的建议或意见

 

    

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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