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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维护村镇健身器材(第3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02 浏览次数:37

张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维护村镇健身器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洼区文旅广电局领导高度重视该建议,于2023年5月中旬将全区体育器材损坏情况已上报市局由市局统一维护,并将损坏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健身器材拆除,符合安装条件的将在2023年底统一配发。


 

盘锦市大洼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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