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盘锦市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第37号)答复
尊敬的高磊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盘锦市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大洼区居民的关心和支持!一些老旧社区由于建设年代早,确实存在您提到的老旧小区强弱电网、净污水管网、绿化、健身休闲场地警示牌、外墙涂料、楼梯间单元门、停车位、卫生清理及后期物业维护等亟需改造的问题。按照改造内容划分,强电弱电落地、排水管网改造、绿化、外墙涂料粉刷、维修及更换单元门、规划停车位、物业统一管理等属于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中的基础类内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是按照“应改尽改”的原则推进目标任务的实施。
按照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我区将对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届时您提到的电路规整、排水管网改造、外墙涂料粉刷、维修及更换单元门、规划停车位等将得到改善和提升。同时,本地区改造范围内的楼体由于建成时间较早规划布局不完善、零散楼体居多,符合设计规范能够安装监控设备和招聘物业进驻管理的整体小区较少,因此我们将在工程竣工后,将邀请居民代表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确保新增设备的使用功能齐全,并协调属地街道及社区因地制宜,对无法进驻物业的散楼由街道统一雇佣保洁人员对楼道及公共场地进行清扫,属地社区工作人员对保洁员日常工作进行监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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