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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振兴乡村发展完善农村环境和配套设施的建议》(第21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3-10-31 浏览次数:34

杨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振兴乡村发展完善农村环境和配套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村庄部分路灯的后期维修与更换工作,我局已对各镇街路灯的实际情况完成了统计工作,各镇街根据实际,逐步进行维护、维修及更换。

2.提高院落围(栏)墙维修维护管理水平,年初建立基础设施维修台账,每季度进行一次镇街基础设施统计,以完善村内基础设施养护工作为切入点,加大网格员检查力度,发现围栏损坏、掉色等基础设施破损问题及时处理。当前,我区清水镇、王家街道等镇街通过对上争取、财政投入等方式,对美丽乡村基础设施进行修缮。

3.每个村都设立了垃圾清运桶集中站、规划了垃圾清运路线,设有专人管护,确保村屯环境得到有效治理。镇(街)、村(涉农社区)按照全域统一标准管理的要求,加大治理力度,村屯垃圾已做到日产日清。

杨迪代表,感谢在百忙之中关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帮助我们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问题,我们将协同相关部门共同解决好此问题,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一如既往关注我们的工作,为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或意见


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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