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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快递和外卖车辆管控(第3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0-26 浏览次数:95

郭春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快递和外卖车辆管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公安交警部门每月都深入辖区快递、外卖从业人员通过宣讲典型案例、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讲解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的注意事项以及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增强外卖、快递配送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建立警企联动机制。公安交警部门主动与快递、外卖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及协会对接并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促配送行业完善配送考核制度,科学发单、派单,合理规定配送时间,避免因考核制度不合理导致快递员、配送员超速、闯红灯配送。

三是公安交警部门制定了《配送行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督促配送行业加强管理,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与配送企业签订安全责任状,督促企业进一步做好配送员的日常管理加强,配送行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配送员的人身安全,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四是公安交警部门对辖区23家配送企业千余台车以及配送员联系方式逐一登记造册,并对车辆进行统一编号(非制式车辆号牌),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编发号段,可以根据车辆编号一目了然找到相关企业和配送人员,方便管理。同时,充分运用视频和现场巡查相结合,加大重点区域、时段的管控力度,对发现的快递、送餐配送员超速、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不戴头盔、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骑车看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拦截,加大现场查纠力度。

五是出台快递、外卖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不归属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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