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汽车夜间使用远光灯管理(第24号)建议的答复
刘营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汽车夜间使用远光灯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公安交警部门每月走进辖区的公交公司、美团、外卖、物流公司、集市、社区、学校、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对文明使用远光灯,采取上交通安全课、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挂图、悬挂宣传条幅、播放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协调相关单位利用户外LED显示屏、宣传栏、交通导流屏等宣传阵地通过滚动宣传口号、并协调广告公司,通过户外LED屏播放视频片,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率和知晓率。特别是对驾驶员肆意鸣笛、乱开远光灯等不文明行为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在车辆年审时,针对改装远光灯的车辆全部要求恢复原貌后方可进行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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