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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妇联举办《妇女权益保障法》培训班

日前,区妇联举办《妇女权益保障法》培训班,进一步增强妇联干部法律意识,提升妇联干部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履职能力。

 

培训特邀区人民法院辽东湾法庭副庭长、二级法官张阳对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培训。培训中,张阳从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亮点及典型案例等方面,针对“性骚扰”“性别歧视”等热点问题、突出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培训内容丰富、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对我区妇联系统干部和各级执委进一步做好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培训强调,要继续加大婚姻家庭矛盾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力度,注重发挥各级妇女议事会作用,引导妇女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共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要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大八五普法宣传力度,真正将维权工作落实落细落地,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培训强调,要持续关注贫困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利益诉求,加强对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帮扶,有针对性地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服务,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妇女儿童身边。

培训强调,要加强妇委会工作和妇联组织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妇联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全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巾帼力量。

此次培训,提高了广大妇女工作者的法律意识,鼓励她们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法治大洼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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