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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财〔2023〕13号 转发《关于转发关于延期使用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6 浏览次数:1109

区直各预算单位、各重点园区、各镇街

现将《关于延期使用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转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盘财采〔2022〕231号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盘锦市大洼区财政局

2023年2月21日 



附件:《关于延期使用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转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盘财采[2022]23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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