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纪委监委以“制度化+常态化”案件评查模式助推案件质量提升
- 发布日期: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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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纪委监委坚持开展“制度化+常态化”案件评查模式,将案件评查与业务培训紧密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实战实训,强化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全过程精心谋划,统一评查标准。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健全质量优先、质效并重、多部门联动的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小组,统筹业务骨干,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评查。结合日常工作实际,梳理出20余条涉及纪法条规适用、文书格式、材料装卷、办案安全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列出负面清单。每次评查前召开培训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评查标准、责任分工、工作要求,确保评查尺度统一、发现问题精准、整改落实到位。
全覆盖集中评查,加强综合分析。将2022年来办结的案件全部纳入评查范围,以办案组为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协作区为单位组织集中交叉评查、抽调人员组成评查小组进行抽查的“自查+互查+抽查”方式,既点穴评查突出重点,又靶向问诊突破难点。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既组织干部举一反三、反思检视不足、查漏补缺,又学习借鉴其中好的经验做法、取长补短。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和疑难问题进行现场研讨。同时,加强与组织、司法、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反馈,切实以思想碰撞、观点交锋、部门协作带动共同提升,实现以评带训、以训促学、学干相长的效果。
全方位检视问题,精准把脉问诊。坚持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办案方针为根本遵循,聚焦影响案件质量的重点难点问题,紧盯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处分执行六个关键环节,把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法规制度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和审查调查安全检查,从“细枝末节”上找瑕疵、挑毛病,互相“揭短亮丑”,注重在个性问题上由表及里,梳理分析共性问题,共同会商研判、剖析问题根源,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同时,将发现问题情况在《案件评查表》中如实记录并载明依据,开出客观精准的“个性化体检单”,并对评查出的4类7个方面共性问题及20多个个性问题,深刻剖析产生的根源,逐条逐项明确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及时跟进督促整改。
全要素以评促改,提升工作质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对因工作疏漏等主观方面的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对账销号;对制度机制等客观方面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对个性问题,及时整改销号、举一反三;对共性问题,着力规范工作流程、明确整改对策;对难点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加强实务培训。下发《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通报》,对综合评定的优质案件、优质纪法文书予以通报表扬,供其他办案人员学习、借鉴,并纳入年度评先选优的依据;对自查中应发现而未发现、反复出现或者存在较为严重质量问题的予以通报批评,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倒逼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力求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