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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食盐供应应急预案》 大政办发〔2023〕27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23 浏览次数:168

为使社会更好地了解《盘锦市大洼区食盐供应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做好解读工作,特制定如下解读方案:

一、文件背景

为迅速有效地处置食盐供应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起的食盐市场异常波动,保证居民生活用盐的有效供给,维护社会稳定。

二、文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食盐专营办法》和《辽宁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辽宁省食盐供应应急预案》《盘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工作任务

食盐供应突发事件快速进行应急响应,并根据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工作,保障突发事件及时解决。

四、文件主要内容

共分为四大类十二个部分,分别是总则、组织指挥机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恢复与总结评估、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责任追究和附则,具体说明如下:

编制目的及依据,包含总则等内容。为迅速有效地处置食盐供应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起的食盐市场异常波动,保证居民生活用盐的有效供给,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食盐专营办法》和《辽宁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辽宁省食盐供应应急预案》《盘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组织机构及职责,包含组织指挥机制等内容。区政府成立了区食盐供应专项应急指挥部和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分析调研、统一协调、预防预警、监测应急、物资管理、宣教培训等相关工作。下设综合协调、新闻宣传、舆情导控、交通运输、市场监测、市场监管、资金保障、专家咨询八个专项工作组。

供应应急响应,包含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等内容。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食盐专营单位和执法单位建立监测预警体系,每月通过月度分析和网格化监管的方式进行信息收集,根据数据变化发布预警,进行重点监控、预判

按照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及其信号颜色分为以下四种:

四级(蓝色预警):出现食盐销量超出正常销量1倍以上,预计持续时间超过2天的,属于一般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由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度加强信息监控和收集,及时安排部署应对措施,并通过适当宣传进行解释和提示,消除民众恐慌。

三级(黄色预警):出现食盐销量超出正常销量2倍以上,预计持续时间超过3天的,属于较大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由专项应急指挥部立即召集会议,部署应对工作,并根据需要调取异地库存。

二级(橙色预警):出现食盐销量超出正常销量2-3倍以上,预计持续时间超过5天的,属于食盐重大市场异常波动;在响应黄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积极组织调拨,保证市场供应,按照应急运输方案,随时组织应急调运,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专家组随时待命。

一级(红色预警):出现食盐销量超出正常销量4-5倍以上,预计持续超过7天的大面积脱销或供给中断,居民抢购现象十分严重的,属于特别重大食盐市场异常波动;在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部署24小时食盐配送服务,及时争取上级业务部门支持,联系省市国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加紧生产,驰援大洼区食盐市场。

应急保障,包含队伍、食盐、通讯、资金等保障内容。1.队伍保障:盐业主管部门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应急工作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人员。2.食盐保障:依托国有食盐批发企业建立食盐储备库,按国家规定做好食盐储备。在正常食盐市场供应的基础上,小包装食盐储备必须保持2个月正常销量的库存。3.通信保障: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应确保至少1种通讯方式稳定畅通。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与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国家、省、市盐业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互通信息。所有通讯及信息共享应符合保密规定。4.资金保障:财政部门每年将食盐储备所需相关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实施本预案所需经费。

其他,包含恢复与总结评估、宣传培训和演练、责任追究和附则等内容。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及时对突发食盐事件进行分析和总结,并形成报告交给上级部门。食盐供应应急组织机构及成员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紧急事件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若事件发生,则要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舆论引导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解读单位及有关人员

解读单位:大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赵齐斌

电 话:17615017752


原文:大政办发〔2023〕27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食盐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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