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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停车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3-06-06 浏览次数:104

为进一步维护我市良好的城市形象和品位,增强广大市民文明停车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盘锦市城管执法局呼吁广大市民群众文明、规范有序停车,共创文明盘锦,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机动车驾驶人停放机动车时,应当遵守按线、入位、顺向和限时的要求。

按线:机动车按照标线停放,严禁越线、压线停放。

入位:机动车在泊位内停放,严禁占用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绿等停放车辆。

顺向:车头必须朝道路方向或按箭头指示停放。   

时:在限时泊位内停车时,要按规定时间停放,到时驶离。   

二、自觉维护公共停车秩序,不得擅自划停车位不得将废弃的机动车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或公共停车位内停放。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沿街商家要落实“门前包”责任制,及时引导车辆规范有序停放到划定的停车位、停车场内不得设置地桩、地锁可移动障碍物等占用公共停车位。

四、对违反停车管理规定的,市城管执法部门将根据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文明城市是我家,规范停车靠大家。”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一起行动,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二三年五月


信息来源: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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