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排查任务落实排查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为持续抓好农村常驻户籍人口“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盘锦市乡村振兴局结合实际,组织县区乡村振兴部门认真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一、明确排查任务。本次排查从4月下旬开始,6月中旬结束。覆盖全市所有县(区)涉农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农村户籍农户。重点关注7类人群:①2022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收入较低的农户;②2022年度就业不稳定的农户;③2022年度产业失败的农户;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的农户;⑤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⑥2023年以来有新获得残疾人证人员的农户;⑦2023年以来有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
二、规定排查内容。明确三方面内容:一是农户收入状况。以 2022年5月1日至 2023年4月30日为周期测算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了解农户收入状况;二是致贫返贫风险状况。排查“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是否存在突出问题。排查就医、就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潜在风险和大额刚性支出情况;三是农户自主应对能力。排查农户对突出问题、实际困难、潜在风险和大额刚性支出等是否有能力自主解决。
三、灵活排查方法。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第一书记、网格员等基层干部力量,采取入户排查和现代科技手段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方法集中推进,对重点排查户进行100%入户排查,对一般农户利用电话、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排查,确保辖区农村户籍人口达到全覆盖。
四、注重结果处置。对排查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按照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第一时间落实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制定,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和镇村实施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五、加强督导调度。明确乡村振兴部门排查工作期间要加强工作调度和实地督导,帮助基层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对实地调研发现或群众反映排查重视不够、不到位、走过场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推送严肃问责,确保排查“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区、不留死角”。
信息来源:盘锦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