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织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8日至11月11日,第一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3日,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为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区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区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区住建局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并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全局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十二项问题,区住建局党组一一交办,逐项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并制定下发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任务分解表,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对所有的反馈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全程跟踪督导。在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书记坚持每周调度一次,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对已经整改的,要求进行“回头看”,避免问题反弹;对没有整改到位的,分析原因,提要求,作部署,要求全力攻坚,限期完成。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促进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约束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区住建局党组将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12项19条,并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按时完成整改18条。
(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
(1)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扎实的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房屋漏水渗水投诉量高的问题,先后制定《大洼区在建及新建住宅工程渗漏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大洼区在建及新建住宅工程渗漏质量问题治理措施》,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围绕工程质量治理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积极在全区开展在建及新建住宅工程渗漏质量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治理在建及新建住宅工程渗漏等问题。同时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的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合格达标,最大限度阻止房屋质量问题发生,减少信访投诉量。针对供暖供气投诉问题,组织召开供热、供气投诉问题专题会议,加大对城市供热、燃气企业的监管力度,重点对城市供热、燃气企业的供应储备、安全生产、应对特殊天气、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多频次有效的进行宣传工作,从而实现从源头上解决投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部署要求不到位。
(2)统筹物业服务监督指导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召开物业管理专题会议,进一步规范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镇街、社区加大物业管理力度,严格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履行收支公开、执行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进而提升业主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减少信访量。同时对各镇街、社区物业管理人员认真开展指导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强化管理能力。认真按照《推进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三年全覆盖实施计划》要求,推进完成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已达100%。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防控安全隐患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整改情况:按照《盘锦市大洼区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治理暂行规定》要求,制定《2023年度大洼区住建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计划》,对排查出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任务和责任三个清单,实行清单管理,形成管理闭环,对检查不符合标准的加大处理力度,以严密的责任体系提升风险隐患管控治理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与担当尽责力度不够,部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
1.履职尽责与担当作为存在差距。
(4)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建筑工程质量日常监督记录手册制度,在工程质量监管中做到施工项目数量、施工进度与监督手册同步,认真做好记录并妥善存档,二是按照《大洼区在建及新建住宅工程渗漏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大洼区在建及新建住宅工程渗漏质量问题治理措施》,围绕工程质量治理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积极在全区开展在建及新建住宅工程渗漏质量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治理在建及新建住宅工程渗漏等问题。同时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的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合格达标,最大限度阻止房屋质量问题发生,减少投诉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5)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够有力的问题(维修基金清缴)。整改情况:已将盘锦天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至大洼区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盘锦天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偿还,已于2022年11月27日将欠款归还至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
(6)违规出售公务用车的问题。整改情况:建立监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并对监理公司现有固定资产进行了重点和局部的盘查,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7)超标准超容量加油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制定《监理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和《监理公司加油管理使用和车辆使用登记制度》,同时,已全部收回多核销超标准的加油款项,共计6125元,并对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8)大额现金支付常态化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制定《监理公司库存现金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严格执行。加强了财务监督,并对财务人员开展批评教育。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9)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制定《监理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制度》,并收回2020年2笔报销比发票多付的700元,并对财务人员开展批评教育。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干部队伍能力后劲不足
1.干部队伍建设薄弱。
(10)专业人才培养滞后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大洼区住建局专业人才招聘工作计划》,注重专业化人才聘用,积极向区人社部门请示,招考高标准专业化人才,引进专业对口,资质齐全,政治素质过硬的专业性人才。二是组织召开人才工作调度会议,及时掌握全局专业人才情况,保证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组织现有专业领域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先进地区单位考察学习,并结合我局实际不断完善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制定《区住建局2023年业务培训方案》,围绕住建领域各方面开展培训,增长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提高专业技能培训质量,并做到长期坚持。按照每年组织一次系统性业务培训实施。四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提拔力度,选送年轻干部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组织年轻干部参加市区组织的涉及住建专业领域培训工作会议,以会代训加强能力培养。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1)对干部教育管理宽软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区住建局2023年监督考核制度》,针对业务性较强的科室和人员,定期组织专业化考评,针对考评结果进行奖惩,对达不到标准和不能与时俱进的人员要实行轮岗。对创新能力强,自身业务水平过硬,为单位作出贡献的在职务职级晋升和专业等级评定时优先推选。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四)贯彻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打折扣,便民利企服务存在差距
1.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12)学习贯彻指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持续引领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指南,根据区委宣传部下发的学习计划,已按要求纳入2023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开展学习。二是将优化营商环境列入党组会议议程,坚持每季度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专题学习,并将“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在党组会议上学习,持续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学习和认识。三是2021年12月13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将消防验收备案工作职能暂时划转至建筑工程服务室,自2022年1月起全年共受理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项目13项,办结13项,全部通过“一网通办”和“工改系统”进行受理、办结,网办率现已达到100%;2023年截至目前共受理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项目1项,办结1项,全部通过“一网通办”和“工改系统”进行受理、办结,网办率现已达到100%。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落实执法责任意识淡化
(13)行政执法不及时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培训,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查处理或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各项执法职责;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制定《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洼分局工作职权移交实施方案》。二是区住建局与区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权交接前,对于建筑市场监管和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项目的执法权由原建筑市场股室与综合执法局分别负责,存在权责划分不清晰,经过沟通,现已理顺权责归属。盘锦东润米业项目已于2022年6月24日办理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办事难”问题未有效解决。
(14)便民利企服务存在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最多跑一次和整治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问题。2022年12月,为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按《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洼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的批复》盘证【2016】184号文件要求,住建局与营商环境局签订了《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事项移交协议书》,由区营商环境局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通过盘锦市一体化平台实现“一窗式申报、同步审批、结果信息共享”,并提供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清单、流程图、明白卡。二是针对“清理规范各类中介服务收费”问题。制定《大洼区房产中介机构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的;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行为。三是针对“加大营商环境投诉问题办理力度和12345 平台共移交住建局疑难案件4件,均因工作人员推诿致使平台多次流转派件,个别案件流转9次才受理解决”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根据《辽宁省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流程》作为保障,成立《大洼区住建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为准确研判诉求件提供有力支持。对一些疑难有争议的派件及时提交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分析研判,必要时向律师及有关专家进行请教。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4.审批权和监管权分离未落到实处。
(15)审管分离落而不实的问题。整改情况:已于2022年12月21日与区营商环境建设局签订了《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事项移交协议书》,将“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后涉及住建领域重新调整的35个高频审批事项全部移交至区行政审批局。原41个审批事项经过6年时间的优化调整,现高频事项已调整至35个。其中,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审批;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4个审批事项已调整回盘锦市住建局审批。燃气项目审批、施工安全监督手续2个审批事项已取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需长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与担当尽责力度不够,部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
1.履职尽责与担当作为存在差距。
(1)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够有力的问题(烂尾楼盘活)。整改情况:已制定《盘锦市大洼区停缓建(暨烂尾楼)项目处置工作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根据《方案》要求,对停缓建项目进行细化,编制“一楼一策”工作实施方案,专项推进资产长期闲置项目盘活工作。综合运用各项盘活停缓建项目政策,通过一事一议原则,开通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通过寻找接盘企业等方式完成资产长期闲置项目盘活工作,全面开展项目盘活工作及时进行工作调度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需进一步推进,计划2025年前完成。
四、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我局党组将持续努力、长期坚持,不断巩固、深化、提升整改成果。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意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带头、以上率下,作示范、当标杆,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向好,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2.持续用力抓实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认真对照台账、对照问题清单,逐事逐项再过一次“筛子”,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实抓好。对尚未整改到位的,深挖根源,抓紧不放,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务必按要求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3.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深化整改成果。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针对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制定出台一批务实、管用、有效的规章制度,着力构建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不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党中央、省市和区委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着力推动我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27-3530865;电子邮箱dwqjjzhb@163.com。
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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