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力做好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 发布日期: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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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暨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统筹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向纵深发展。
我区多次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理顺工作推进体系,健全考核督办机制,动员全区上下下大力气、持之以恒抓落实,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走深走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采取专题调研、座谈等方式,督促各方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凝聚工作合力,提高环境整治水平。
在高度重视、提早谋划的基础上,我区制定《盘锦市大洼区2023年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全面清理农村积存垃圾,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全面实现垃圾及时转运处理,全面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全面回收利用农业生产废弃物,全面整治乱堆乱放和私搭乱建。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县域农村环境包保责任制,建立农村环境动态排查整改机制,建立环境卫生监督机制,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完善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同时,我区将就农村人居环境净化整治工作,组建区、镇街、村和社区三级工作专班,落实“区领导包片、镇领导包村、村委班子包屯”三级包保责任,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动态排查整改、督查巡查、约谈通报、评比考核、奖励惩处等工作机制,强化城乡统筹、点面结合、典型示范,落实好长效管护措施,实现农村环境长治久美。
近年来,我区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全面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聚焦公路沿线、河道沟渠、村屯内外等重点区域,推动乡村环境管护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2019年—2022年我区先后有93个村被评为省级美丽示范村和省级美丽宜居村,11个村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我区被住建部评为“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区”;石庙子村、平安村、清河村获得“全国文明村”;大堡子村先后荣获全国美丽乡村示范村、辽宁省文明家园示范村、盘锦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盘锦市首批美丽社区建设“示范村”、盘锦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称号;曾家村被盘锦市列为首批“垃圾分类、污水处理示范村”。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没有终点。我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农村环境全域净化为切口,将农村环境净化整治与爱国卫生运动、文明城市、卫生城镇、卫生村创建及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