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镇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
(二)统筹制定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民生事业发展。统筹抓好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三)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服务水平。研究制定民政、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卫生、旅游等事业的发展规划,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残疾人帮扶等工作,加大各项民生建设和保障力度,做好民生兜底保障工作,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
(四)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加强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建设,推动民主法制和司法行政工作,大力推进城乡社会综合网格化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公民、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安全,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统一指挥和组织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辖区内派驻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等管理权限。
(六)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七)研究制定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加强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综合协调和管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做好投资促进、科技创新等工作。
(八)统筹推动发展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落实上级关于农业农村的部署要求,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
(九)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建设,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强化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财产的安全。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和承接区直各部门下放的事项。
二、领导工作分工
张汉卿 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镇全面工作。
鞠哲 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李新春 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负责关工委工作。
杨立军 唐家农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工作分工:主持唐家农场有限公司全面工作,从农场有限公司角度抓好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工作、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增产增收工作,负责油地协调工作。
唐艳烁 党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党委日常工作、督查考核、信访、统战、民族宗教、财税、审计、对上争取与财税挖潜、共青团、科协、机关作风建设、档案管理和唐家镇政协活动组工作。
孙哲林 党委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负责营商环境建设、行政审批、8890、“一网通办”、工业经济运行、科技、项目建设、统计、统筹调度全镇各项经济指标。
陈晶晶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管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刘君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工作分工:负责组织、人事、编制、老干部工作。
李晓旭 党委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妇女儿童、文化、旅游、体育、教育工作。
张国军 党委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生产、城乡建设、土地、规划、房屋征收、人防、城管工作。
纪文东 人大副主席
工作分工:协助人大主席抓好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代管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双拥工作。
刘建 副镇长
工作分工:负责农业、工程建设工作,协管信访工作。
孙向军 唐家农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工作分工:负责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自来水、供电工作。
刘阳 唐家农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工作分工:负责宜居乡村建设、燃气、环保、政府采购、招商引资、服务业、外贸工作。
施洪雨 唐家农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工作分工:负责民政、残联、退役军人、计划生育、卫生、食品安全工作,联系唐家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委日常事务,贯彻落实党委会议决议、决定;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会议组织及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区域党建工作,承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村(社区)党建工作,负责党务公开工作;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及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和党内统计等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文化宣传,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办理民兵、预备役、兵役登记,做好征兵、民兵训练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落实人才政策,做好人才有关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有关工作;负责纪委监委相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关心下一代等有关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区域内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承担辖区统计调查和普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做好辖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合区域资源,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承担扶持企业发展的相关协调、对接以及对口合作相关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方面工作;配合做好电力工作,承担辖区质量提升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辖区科技创新发展相关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建立健全便民服务平台及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等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服务和劳动关系、失业人员和企业离退人员社会保障等领域政策,做好劳动关系管理、劳动纠纷调解,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医疗保障事务性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养老服务等民政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做好退役军人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残疾人特殊群体服务工作;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和社会捐助活动,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工作,承担辖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四)平安建设办公室。开展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做好扫黑除恶和“扫黄打非”相关工作,排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负责辖区信访稳定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员队伍建设、培训,组织开展网格化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综合指挥平台和12345民生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戒毒、村(社区)康复工作。承担对辖区城市管理、规划建设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组织协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爱国卫生、农村饮用水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工作;负责镇(街道)、村(社区)建设管理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管护工作,配合做好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房地产监督管理服务等工作,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旧)房改造等小区治理工作,承接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负责土地、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道路和交通管理工作。
(五)综合办公室。负责政府日常事务,贯彻落实政府会议决议、决定,负责依法行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绩效管理考核、督查督办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会议组织及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推进简政放权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财政管理工作,组织财政收入,编制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和执行财政预算,执行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管理和监督财政各项收支,做好财税、金融、收入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组织指导村级债权债务清理、统计、审查、化解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六)应急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修订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承担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消防、除雪、护林防火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承担防汛抗旱等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实施行政执法,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通报等工作,协助行政执法机构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勤管理、绩效考核评价等工作。
(七)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发展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农业生产和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改造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制定和实施辖区范围的水利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配合做好水资源开发、配置和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及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工作,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农业综合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农机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开展技术培训和科技队伍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工作,指导农村植树造林工作,执行林木采伐政策,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工作,负责森林资源保护、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八)综合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镇综合事务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党建和群团事务性工作,为区域内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搭建基层党建各种平台,为拓展深化区域化党建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零散税源税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承担辖区统计调查和普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通过网格化管理平台,调度协调、督办核查综合治理、村(社区)管理、应急响应等问题发现、派单、处置工作,负责对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的指导和考核,负责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内的平安建设、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生产及农技推广服务工作,承担对水利、农业、林业、畜牧、水产、蔬菜、农业机械化等工作的服务、指导、农民培训等工作;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品种,负责指导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增强农业抗灾能力;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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