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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消防救援大队发布节前消防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23-01-13 浏览次数:287

春节将至,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区消防救援大队全体指战员将枕戈待旦、坚守岗位,全力确保全区消防形势稳定。同时,发布十条节前消防安全提示。

 

1.请严格遵守盘锦市政府发布的《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特别严禁在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高层建筑周边、苇田稻田等重点防火区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住宅的窗台、走廊燃放烟花爆竹,防止飞火引燃周围可燃物。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要由监护人实施看护,做到人走火灭。

2.社会单位应开展节日前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放假期间安排人员值班值守,确保消防设施随时处于好使好用状态,一旦发现火情第一时间处置。

3.商业庆典、集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单位应有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制定完善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加强消防安全提示和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4.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要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四个能力,落实重点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

5.进入影剧院、KTV等公共娱乐场所,应观察、熟悉应急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灭火器材摆放位置及周围环境;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按疏散指示标志迅速有序逃生。

6.外出旅游时,不得在景区和禁烟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在自然条件较为复杂的区域游玩或开展冬季户外活动时,要关注天气变化,规避安全风险,做好自身防护。

7.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驾车出行前要检查好车辆电路、油路。

8.居民家不要在阳台、楼道堆积可燃物,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外出时要做到三清三关,即清厨房、清阳台、清走道、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要教育孩子不能玩火。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消防管理,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9.不要违规改装电动车,不得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或在楼内公共区域为电动车充电。

10.发现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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