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盘锦市大洼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年10月25日至12月24日,大洼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残联党组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集中巡察。2022年1月2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在肯定主要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单位反馈意见,经区残联召开党支部会议,逐条梳理、深刻剖析、制定了《大洼区残联关于区委二届第一轮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成立了大洼区残疾人联合会落实区委二届第一巡察第一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每条整改措施都能落实到位,每个问题都能得到尽快解决。截至目前,指定的14项问题已经整改落实完成13项,未完成整改1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部署要求有差距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
针对这一问题,区残联立即进行了整改。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二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三是开展专题研讨;四是社区康复工作职能虽然已划转,区残联要进一步加大社区康复工作宣传力度,加强与卫健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争取在更大程度上满足残疾人的需求,提供更好的社区康复服务。
2.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针对这一问题,区残联立即进行了整改。一是学习《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制度和发展规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6号);二是起草大洼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3.党组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针对这一问题,区残联立即进行了整改。一是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宣传,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培训等方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三
是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4.监督指导作用不突出。
针对这一问题,区残联立即进行了整改。一是学习《辽宁省残联各专门协会工作规则(试行)》;二是学习各专门协会章程,并结合工作实际督促各专门协会开展活动。
(二)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监督管理失之于宽软方面,巡察组共指出四个方面不足和七个问题。区残联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5.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针对这一问题,区残联立即进行了整改。一是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二是制定《大洼区残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三是开展相关警示教育。
6.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
针对这一问题,区残联立即进行了整改。一是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法规,增强党性观念,增强防腐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把党风廉政建设及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提高廉政风险意识,通过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和学习正反案例来加强警示教育;三是继续健全完善机制,发现漏洞即查即改,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四是继续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及风险防控工作新举措,丰富各种载体形式,推
进工作的贯彻落实;五是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判会议。
(三)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乏力,党建引领功能和作用存在薄弱环节方面,巡察组共指出2个方面不足和2个问题。区残联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7.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意识淡化。
针对这一问题,区残联立即进行了整改。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定期召开工作部署和推进会议。
8.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针对这一问题,区残联立即进行了整改。一是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二、建立机制,巩固成果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市区委部署;二是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强化巡查整改结果运用,以问题整改促进思想作风和各项工作不断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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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盘锦市大洼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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