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疾控提醒:坚持科学佩戴口罩 履行个人防护第一责任
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降低新冠病毒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也是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的防控措施。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我省各地相继出现疫情。国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提出,就是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作为公民,更要履行好个人防护第一责任,提升个人的防护意识。为保护公众健康,省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居民:
一、坚持科学佩戴口罩
冬季来临,坚持戴口罩已不是难事。正确佩戴口罩能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极大程度降低感染风险,而且对冬季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也具有预防作用,既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健康。
二、普通公众在哪些场所需佩戴口罩
1.到商场、超市、展馆等人群密集公共场所;
2.乘坐厢式电梯和飞机、火车、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3.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早市、夜市、休闲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
4.医院就诊、陪护,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健康检查;
5.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6.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
三、选择及佩戴口罩有哪些注意事项
1.建议公众选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2.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3.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4.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
5.戴口罩期间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6.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时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
四、口罩使用后如何丢弃处理
1.抓住耳带解下口罩。
2.避免接触口罩外面。
3.内面朝外,沿中线对折。
4.再对折,露出耳带。
5.利用耳带捆扎口罩,再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
6.摘下口罩后立即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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