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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02241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区农村停车场规划建设及增设停车位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10 浏览次数:496

潘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农村停车场规划建设及增设停车位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停车场建设以及停车泊位施划需要政府部门牵头住建、规划等部门实施,不归属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针对停车难问题,公安交警部门一是对公共停车位占位、设地锁等行为给予教育并进行清理,将公共资源归还市民。二是充分发挥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的职能作用,在巡逻中对发现的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主动进行劝导,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消除。三是常态化开展“七进”宣传的基础上,以村屯为单位建立108个交通安全宣传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发送典型案例、法律法规等宣传链接,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停车秩序。四是在主街主路、市场、商圈、学校等人流密集场所安装电子设备,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抓拍,督促驾驶员将车辆按规定停放。五是对居民区周边街巷小路靠边停泊的车辆,在没有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对车辆采取人性化执法,多采取批评、教育、警告的方法纠正和制止。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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