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02232号提案《关于整治电动三轮车的建议》的答复
佟绍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电动三轮车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公安交警部门已协调市场监督、综合执法、技术监督等部门,大力推进源头整治,梳理排查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残疾车、老年代步车、超标电动自行车等销售企业,严查违法违规销售的窝点、商店。二是对电动车违法载人、改型、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并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利用宣传车在城区主要街路、集贸市场人员集中场所,针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法上路危害进行宣传。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
2022年5月19日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