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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02224号提案《关于推进我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10 浏览次数:125

安凤杰、陈聪聪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完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盘锦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需要,进一步明确区直各部门及各镇(街道)工作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党政齐抓共管,统筹协调、综合治理、集中发力的工作格局,把垃圾分类作为各单位各部门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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