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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02218号提案《关于强化区内重点企业服务保障推进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10 浏览次数:141

王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区内重点企业服务保障推进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明确重大项目范围

首先明确重点项目范围,一是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二是由区政府确定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社会投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投资额较大的社会投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进一步提高联审联办工作效率

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重大项目办理推进进度。一是继续强化基础,优化服务。整合优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跨部门线上工作联动,实时跟踪项目储备过程,建立项目策划生成机制,严格把控产业准入条件,完善建设条件内容,明确清晰、准确、完整的建设控制要求,为审批工作不按“暂停键”创造条件。二是统一审批流程。精简优化审批事项,规范审批事项、简化办理环节,转变管理方式,调整审批时序、合理划分审批阶段,严格按照省、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工改工作。三是设置一窗受理窗口,一次性告知,材料一次性提供。

三、推进重点项目公开流程信息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依照盘锦市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依法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公开信息由具体负责部门负责。同时各相关部门要以政府网站为主要发布载体,积极利用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盘锦市政务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辽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信用盘锦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等平台,以及政府公报、新媒体平台、新闻发布会等依法及时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推动将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在信用盘锦网站公开。

四、加强服务意识,强化代办服务和项目管家服务

培养一支专业化项目代办员队伍,为企业提供全程代办“一站式”服务。从项目策划前期开始介入,跟踪项目进展,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对项目报批前的咨询辅导,为申请人提供政策收集、协调衔接等服务,帮助企业做好项目生成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项目申报通过率,免费为企业提供后续审批办理代办服务。项目管家要充分发挥项目管家作用,主动靠前服务,了解企业困难,提供解决办法。

五、强化代办服务和项目管家服务

培养一支专业化项目代办员队伍,为企业提供全程代办“一站式”服务。从项目策划前期开始介入,跟踪项目进展,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对项目报批前的咨询辅导,为申请人提供政策收集、协调衔接等服务,帮助企业做好项目生成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项目申报通过率,免费为企业提供后续审批办理代办服务。项目管家要充分发挥项目管家作用,主动靠前服务,了解企业困难,提供解决办法。

六、强化重点环节管控,规范中介服务管理

着力解决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审查评估环节分散、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纠缠、技术评估时限较长等问题,科学归并环节,强化部门间协作,提高整体效率。

七、制定重点项目审批时限

依照重点项目分类,制定八大类审批时限表。八大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主流程、并行流程及审批时限,形成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八大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87个工作日)、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工程类项目(87个工作日)、政府投资公路工程类项目(77个工作日)、政府投资水利工程类项目(61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非经营性建筑类项目(72个工作日)、社会投资一般经营性房屋建筑类项目(69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69个工作日)、建筑改造类项目(无用地需求,31个工作日)。

 

 

 

盘锦市大洼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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