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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48号《关于将大洼区内烂尾楼处置列为重点民生实事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09 浏览次数:1435

许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区域内现有多处烂尾工程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为进一步改善大洼区投资环境,加快大洼区停缓建和烂尾楼(以下简称停缓建)工程处置工作、盘活资产,促进大洼区房地产业及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我局于2022年6月25日牵头制定了《盘锦市大洼区停缓建(暨烂尾楼)项目处置工作方案》,并征求区直有关部门、属地政府意见后上报区政府,2022年7月28日经区三届政府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22年7月29日开始实施,并成立大洼区停缓建项目盘活工作专班、建立停缓建项目处置工作台账。

2.2022年9月我局组织停缓建项目属地政府及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座谈,进一步研究盘活对策,细化《处置工作方案》,组织编制了7个停缓建项目“一楼一策”实施方案,并于2022年9月21日开始实施。

3.2022年10月5日、10月18日区委常委、副区长组织召开停缓建项目推进落实会议。进一步确定2022年末完成东湖胜景二期项目盘活工作;2023年末完成水仙时代广场项目盘活工作;2024年末完成黄金珠宝城项目盘活工作;2025年末前完成剩余烂尾项目盘活工作。

我局在以后的工作中,以改善城市景观为目标,以法律为依据,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把解决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相结合,本着积极、稳妥、慎重、依法的原则,分类处置,分阶段推进,全面完成停缓建工程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措施,防止发生新的停缓建问题,促进经济社会稳定高效发展。

  

 

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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