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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37号《关于改善校园设施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09 浏览次数:258

尊敬的郭晓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校园设施的建议,建设正规的语音室和改善教室照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语音室建设问题,已纳入国家薄弱学校改造计划,2023年暑假完成;

二、教室照明问题,全区统一改造情况如下:

(一)已达到如下标准:

1、凡是教室均安装人工照明。

2、教室课桌表面平均照度值未低于300勒克斯,其照度均匀度均大于0.7。

3、学校教室照明都已采用小于26毫米的细管灯。

4、教室照明荧光灯采用节能电感镇流器。

5、学校教室照明未采用裸灯,灯具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均达到2.4米。

6、学校教室照明的统一眩光值未小于19。

7、学校教室照明照度系数是0.8。

(二)存在的不足之处:

1、教室黑板未设局部照明灯。

2、学校教室照明在维持平均照度值300勒克斯的条件下,功率密度值为8.2瓦每平方米(标准值为9)。

(三)下步打算:

    我们会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问题为导向,争取全面解决教室黑板照明和其他问题。

 

 

 

盘锦市大洼区教育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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