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24号《关于电动车上路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李树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电动车上路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给电动车上牌照业务公安交警部门正在开展中,车辆技术达到国家标准的就可以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牌照。但我市目前并没有对电动车驾驶技术培训或者考试这项业务。二是公安交警部门已对电动车违法载人、改型、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并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利用宣传车在城区主要街路、集贸市场人员集中场所,针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法上路危害进行宣传。三是交警部门将出台电动车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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