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盘锦市大洼区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2月2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1月27日,巡察组向区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水利局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和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二是迅速部署、强化措施。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水利局党组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根据“主动认领、领导带头、立行立改、统筹兼顾”的整改原则,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三是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对内部所有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废除一批、修订一批、建立一批的原则,对每项拟完善或建立的制度,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通过深入整改,完善了制度体系,强化了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目前,巡察反馈指出的3个方面31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7项,4项正在整改中。
二、已整改完成的27个问题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要求存在差距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贯彻落实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不扎实的问题。水利局党组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领域重要论述,党组成员及局属各党支部围绕“十六字”治水思路、水利改革总基调开展专题研讨。在学懂弄通上下真功夫,切实推动新阶段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
2.着力解决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的问题。一是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大洼区水利局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及时调整水利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制定《大洼区水利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处理水利工作意见和建议,营造和谐、稳定的供用水环境。
3.着力解决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一是建立《盘锦市大洼区农村饮水动态监测方案》,通过开展每月巡查工作加大对农村供水单位监管力度。二是组织开展“群众利益无小事”农村供水专项整治行动。
4.着力解决水政监察履职能力较弱的问题。一是加强在岗水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二是重新制定了巡查日志,细化到巡查人员、巡查区域、巡查事项、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处理情况等内容。三是加强巡查力度,增加巡查密度和次数,做到应查尽查。
5.着力解决河道、堤防管护存在短板的问题。一是制定了2022年河道堤防维修养护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实施,确保河道堤防行洪安全。二是对涉及的管理站站长进行了批评教育,提升思想认识,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三是组织各站工作人员认真填写巡查巡护日志,内容详实,问题具体,要求负责人认真审核。
6.着力解决个别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的问题。建立健全《区水利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定期征集“三重一大”党组会议议题,重大事项经党组会集体研究通过后执行。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7.着力解决机关党委、纪委有名无实的问题。一是已任命了新的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责任到人。二是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相关工作,履行了工作职能,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和纪委作用。三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机关党委、纪委班子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8.着力解决制度执行徒陈空文的问题。一是召开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议,对相关制度进行集中学习,局属各党支部同步进行学习。二是对受处分党员进行了跟踪帮助谈心谈话,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责任人开展廉政谈话。三是相关党支部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会上宣布了受处分党员处分决定,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9.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对局属党支部2018年以来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开展自查,结合实际制定2022年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10.着力解决“吃空饷”问题清理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停发当事人工资,配合第三派驻纪检组开展调查;二是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制定了《大洼区水利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等工资待遇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11.着力解决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已及时将固定资产入账,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2.着力解决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的问题。区防汛抗旱指挥部3月份开始不再使用现金支付工资,核算中心2020年开始已不再使用现金支付退休人员取暖费。今后工作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13.着力解决工程建设未进行预决算审核的问题。一是聘请第三方,对涉及项目重新进行现场核定,并完成预、决算审核。二是加强管理,对工程建设严把预决算审核程序,合理使用资金。
14.着力解决煤炭采购手续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局党组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和健全采购监督机制,强化纪检监督和财务监督,提高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严格履行采购手续,规范管理,从2022年开始全局实行统一采购。
15.着力解决购置设备未执行政府采购审批的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辽宁省政府采购条例》《辽宁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制度》等规定,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16.着力解决移民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移民直补资金1500元已于2021年12月追回并上缴;今后加大对移民直补资金发放管理,认真核对补贴对象基础信息,确保补贴对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制定并印发了《大洼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到人发放工作细则》。
17.着力解决部分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针对此问题加强理论学习,确保此类现象不再发生。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机关党的建设薄弱环节较多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8.着力解决非党人员从事党务工作的问题。针对此问题局党组立即整改,一是免去了现任2名非中共党员“政工员”的职务,合理配备了党务工作人员;二是组织开展党务工作培训,细化支委成员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人。
19.着力解决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对患病和行动不便的退休老党员进行登记,在开会前,结合实际情况对确实因身体原因不能参会的不纳入应到会党员总数;二是将学习材料通过微信转发给退休老党员,或由亲友儿女转交,通过网络学习或上门送学等形式,加强退休党员学习;三是对能参加组织生活的退休老党员积极动员其参加组织活动。
20.着力解决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并严格落实。局党组不定期对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对所涉及党员进行提醒谈话,加强党员学习。三是重新撰写发言材料,经各支部书记审核后上交。
21.着力解决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的问题。一是组织相关党支部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二是加强对局属各党支部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和会议召开结果的监管。三是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22.着力解决材料照抄照搬的问题。一是重新修改相关材料,今后加强方案的审核、校对,杜绝此问题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完善水利局理论学习制度,组织相关党支部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是对相关当事人开展提醒谈话,进行批评教育,提升思想认识,提高学习主动性。
23.着力解决记录弄虚作假的问题。一是相关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审核党建记录。三是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24.着力解决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的问题。局党组召开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议,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把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关口,杜绝带病提拔,不将存在问题隐患人员提拔到领导岗位。
25.着力解决超职数设置机构、配备干部的问题。通过自然减员方式,让超职数干部逐渐减少,同时结合我区推进机构改革“后半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机构进行重新调整。
26.着力解决待岗人员疏于管理的问题。已建立待岗人员管理台账,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每月联系待岗人员,了解其现状。
27.着力解决长期违规雇用临时用工的问题。一是已辞退基层站所临时用工人员,所需人员由各单位内部进行调整。二是局机关临时用工,采取第三方购买服务方式。
三、正在整改中的4个问题
1.着力解决工作规划制定严重滞后的问题。区水利局向区政府申请了编制经费,与知名度较高、有相关业务范围及工作经验的公司签订了编制合同,确保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大洼区水土保持规划(2022-2030)》编制。
2.着力解决水土保持监管审批缺位的问题。一是对2018年以来项目进行认真核查,对应该补办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补办手续,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二是建立行政事项并联审批制度。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主动与生产建设单位联系,及时高效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3.着力解决水利用地租赁费欠缴问题突出的问题。局党组深入分析欠费原因,一是制定追缴措施;二是实施包干追缴,各欠收单位一把手全面负责,班子成员、后勤人员和收费员包干到户,限时追缴。三是依法追缴,对于无理由拒不缴费种养户,诉讼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追缴。
4.着力解决个别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针对此问题局党组要求各分管领导制定追缴计划,包干落实,2022年12月底完成清欠收缴工作,拒不还款者采取司法程序。
下一步,区水利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巩固整改成效,继续健全制度体系,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确保不留死角;对于正在整改的,持续盯住不放,确保问题整改有实招、见真章、得长效,更好地推动全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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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盘锦市大洼区水利局党组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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