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妇女发展规划》和《盘锦市大洼区儿童发展规划》大政发〔2022〕4号 解读
一、文件背景
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是我国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的成功经验。2021年至2030年,国家实施第四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二、文件依据
按照国务院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按照“国家《两纲》”、“省两个《规划》”、“市两个《规划》”及《盘锦市大洼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妇女儿童发展实际,盘锦市大洼区政府妇儿工委办起草了两个《规划》。
三、制定目标
(一)妇女发展规划目标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创新完善。妇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素质能力持续提高。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经济地位稳步提升。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妇女平等享有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支持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弘扬。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展望2035年,与全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力推动大洼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妇女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儿童发展规划目标
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展望2035年,与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力推动大洼高质量发展相适应,儿童优先原则全面贯彻,儿童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广大儿童成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四、文件主要内容
“两个《规划》”主体框架均包括四个板块。
第一板块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三个部分。
第二板块是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妇女规划包括八个部分,分别为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八大领域,分领域阐述了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共包括76项主要目标、94项策略措施。其中“妇女与家庭建设”为新增领域。
儿童规划包括七个部分,分别为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七大领域,共包括71项主要目标、83项策略措施。其中“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为2个新增领域。
第三板块是组织实施,“两个《规划》”均提出九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及要求。一是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分工。二是加强规划实施有效衔接。三是完善实施规划制度机制。四是保障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经费。五是加强实施规划能力建设。六是加大实施规划宣传力度。七是创新实施规划的方式方法。八是加强妇女(儿童)发展调查研究。九是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第四板块是监测评估,“两个《规划》”均从五个方面对监测评估工作进行了安排。一是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二是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三是加强妇女(儿童)发展统计监测工作。四是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和水平。五是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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