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月28日—30日我市开展高质量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2-10-28
- 浏览次数:636
鉴于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省内部分区域出现偶发疫情,为防止新冠病毒在我市隐匿传播,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10月28日—10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再次开展高质量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全市所有在盘人员(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集中、居家隔离人员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仍按原渠道检测。
二、时间安排
集中采样时间:2022年10月28日7时—12时、10月29日7时—12时、10月30日7时—12时,具体分时段采样时间以社区(村)通知为准。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采样的,须到指定核酸采样点补采。
三、采样地点
各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设定的采样点,以社区(村)通知为准。
四、有关要求
(一)10月28日—30日全市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实行相对静态管理,不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早市暂停开放,10时前各经营场所暂停营业。社区(村)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按时通知、组织、动员本辖区居民进行核酸采样。请广大市民在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安排下,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的核酸检测采样点,按工作人员指引完成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采样期间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2米间距排队等候,不交谈、不握手、不扎堆、不聚集,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二)各大企业要快速有序、全员发力,组织企业职工保证实现核酸检测全覆盖。中省直驻盘单位、社会机构、市直及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九小”场所、宾馆旅店住宿人员均按照属地原则,根据社区 (村)通知,分时段到各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采样时,应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辽事通的老人、孩子,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由他人代为出示健康码。请注意天气变化和出行安全。
(三)行动不便人员、残障人士以及其他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采样的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上门采样服务,如有此类需求,请与所在社区(村)提前联系。
(四)采样结束后,请自觉遵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各项要求,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相关检测结果可在“辽事通”中查询,不出具书面报告。
(五)此次核酸检测为全员参与,如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六)来(返)盘人员必须提前通过“E盘锦”微信小程序、电话或面访等方式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住宿酒店等报备,并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七)继续推动党员干部力量下沉到村(社区)基层一线参与志愿服务。中省直驻盘单位、社会机构、市直及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实行弹性工作模式,为下沉志愿者提供便利,保障核酸采集工作。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