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扎实推进“旧改”为老旧小区配备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议》第 14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高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扎实推进“旧改”为老旧小区配备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大洼区居民的关心和支持!一些老旧社区由于建设年代早,确实存在您提到的老旧小区电路老化发生电气火灾概率大、道路狭窄、电动车等充电设备乱停等现象。按照改造内容划分,电路规整、新建消防设施等属于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中的基础类内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是按照“应改尽改”的原则推进目标任务的实施。
按照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我区将对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届时您提到的电路规整、新建消防设施等现象将得到整治,同时我们将为部分小区新建微型消防站及配套相关消防器材,对有符合规范设计要求的小区铺设消防空管。并协调物业公司及属地社区向居民用户宣传安全用电知识及消防常识,劝导居民停止乱搭乱接电力线路,有效解决您提到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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