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建立现代化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议》第107号建议的答复
赵红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现代化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立现代化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已列入本年度重要工作,并向区政府提出。经2022年4月15日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启用位于大洼街道兴顺小区A13#街坊中心综合楼,其中该楼有2404平方米划归区人社局,作为现代化人力资源市场使用,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内部基础装修已通过招标,并设计完成,预计年底将投入使用。
盘锦市大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