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支持储气库业务发展的建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沈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储气库业务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是我区规划部门已帮助企业完成《辽河双台子储气库群工程项目》规划意见,在新手续办理时,将继续主动指导企业梳理报建流程,进一步简化报建材料清单,为企业提供服务。自然资源部门已帮助企业办理了临时占地手续,保障了项目开工建设,并于2022年1月24日由自然资源部办理批准了辽河双台子储气库群一期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批复,正在为办理永久占地手续做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在争取天然气销售权方面我区尽最大能力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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