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土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政办发〔2022〕14号 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起草过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粮食安全、强化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206号)和《关于盘锦市大洼区建立网格化土地管理体系的通知》(大政办发〔2021〕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落实省、市土地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全面梳理排查耕地卫片、日常执法监察发现的问题,坚决制止和查处破坏耕地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到位,规范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秩序,提高土地管理水平,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第二部分,工作内容:对全区范围内破坏耕地挖坑养殖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查处整改,恢复耕地种植条件。整治范围包括耕地卫片监督图斑和自行发现破坏耕地行为。
第三部分,工作措施:一是各镇街认领整改任务,督促违法当事人自行限期整改;区水利局负责组织在水利保护地上进行破坏耕地行为的整改。二是对限期内没有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由区供电部门切断养殖用电、各镇街切断养殖用水、权属部门解除承包(租赁)合同。三是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限期没有整改到位的违法当事人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对破坏基本农田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以顶额罚款;对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违法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是由各镇街组织当地派出所、综合执法、自然资源所等部门联合执法,对破坏的耕地进行强制恢复。对各镇街无法进行强制恢复的,组织人员、工程机械对破坏耕地现场强制恢复。
第四部分,工作组织:成立盘锦市大洼区土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副书记、区长林学玮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邢云志,副区长、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局长贾涛担任,成员由各镇街、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区法院、市自然资源大洼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洼分局、国网盘锦供电公司大洼分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局长张伟兼任。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对方案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主动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限期内整改到位。二是加强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重拳出击,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网格管理,严格土地执法,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全面落实网格化土地管理机制,严控新增违法用地。自然资源部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土地资源执法,建立违法用地日报、周报制度,强化动态巡查。四是强化督查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强化工作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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