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 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处罚事由 |
行政处罚 依 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大农林罚决字〔2021〕008号 |
盘锦东晟劳务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
盘锦东晟劳务有限公司 |
9121110331881010XK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
非法改变用途林地1523㎡的罚款15230元(壹万伍仟贰佰叁拾元整)。 |
罚款已于2021年11月12日缴纳指定银行。 |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1日 |
2 |
大农野保罚决字〔2021〕第001号 |
尤庆雨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 |
尤庆雨 |
/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
没收野生保护动物并处饲养“陆生三有野生保护动物”6只1倍的罚款1800元(壹仟捌佰元整) |
罚款已于2022年2月22日缴纳指定银行。 |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2日 |
3 |
大农野保罚决字〔2021〕第002号 |
高国利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 |
高国利 |
/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
没收野生保护动物并处饲养“陆生三有野生保护动物”3只1倍的罚款900元(玖佰元整) |
罚款已于2022年2月22日缴纳指定银行。 |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2日 |
4 |
大农野保罚决字〔2021〕第003号 |
任伟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 |
任伟 |
/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
没收野生保护动物并处饲养“陆生三有野生保护动物”1只1倍的罚款300元(叁佰元整) |
罚款已于2022年2月22日缴纳指定银行。 |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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