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盘锦市大洼区第二届委员会召开第29次常委会会议
- 发布日期: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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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下午,中共盘锦市大洼区第二届委员会召开第29次常委会会议。
区委书记杨栋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林学玮,区委副书记王晨及区委常委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彦龙,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姜文,副区长宋锦、贾涛、张福泉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及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精神、全省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建设全国高标准统一市场的必要条件。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执行、重落实,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和动能,力争做到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一年有突破、三年见成效、五年全面优化”。
会议强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充分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实际,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充分结合大洼实际,抓实抓细各项改革工作,不断激发大洼高质量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组织部门要建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教育引导广大老干部始终做到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充分发挥老干部、老同志作用,为大洼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要统筹推进老干部工作服务保障,推动老干部各项待遇落到实处,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爱护、学习老干部、老同志的良好氛围。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是党的历史上首部全面规范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六中全会中所提出自我革命的一个具体举措,对坚定不移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纪律检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具有重大意义。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条例》精神,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围绕主责主业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各项部署要求,扛起责任、认识到位,全面跟进落实全省工作任务部署。要进一步制定和规范行之有效的制度,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从制度上全面提升大洼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会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是我区“1+4”重点工作的首要任务。全区上下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事关全局的战略位置,进一步聚焦发力、持续用力,做到监督在前、约束在先,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最优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