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盘锦市大洼区第二届委员会召开第27次常委会会议
- 发布日期: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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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下午,中共盘锦市大洼区第二届委员会召开第27次常委会会议。区委书记杨栋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林学玮,区委副书记王晨及区委常委出席会议。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姜文列席会议。副区长宋锦、贾涛、张福泉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及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八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讨论研究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的重要论断和深刻论述,切实增强依规治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和组织领导,全力推动党内法规执行落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党内法规工作格局。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不断提升水稻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要统筹抓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共服务提升,维护好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会议强调,要把思想统一到经济发展上来,深刻理解“三重压力”,准确把握“四个规律”,加深对七个方面政策的理解,正确认识和把握五个方面工作,切实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建立清晰的任务链和责任链,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要提高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的能力,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大洼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各镇街、临港经济区要明确经济工作主线,紧盯收入、支出、化债三项指标,坚持高质量项目为王,围绕三大主导产业,狠抓“1+4”重点工作,树立系统观念、运用闭环思维,推动大洼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会议指出,《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是省委省政府推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下发的重要文件,是衡量一个地区发展的重要标准。全区上下要认真对照评价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强化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主动加强对各自领域发展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推动大洼经济社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的发展。要坚持改革开放创新驱动协同发力,确保各项改革相互促进、良性互动。要积极融入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主动承接产业溢出效应,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着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要切实承担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全面提高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责任倒查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维护社会稳定。
会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一项重要内容。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高标准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提升普法水平。宣传部门要积极谋划,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司法部门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人群,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普法。要一体推进全民普法、全民守法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相融合,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全区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落实技能培训、评估检查、动态监测等举措,确保普法工作有效开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