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区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远洋渔业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城市和农村)精准帮扶工作。组织开展扶贫信息体系建设。对全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及低收入人口建档立卡。承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领导工作分工
张福龙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全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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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畜牧、畜牧农产品安全,畜牧安全生产,渔业、水产品安全、渔业安全生产,农村经济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社会化服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等工作。分管畜牧管理办、渔业管理办、农村经济办、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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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党建、人事、财务、保密,政务公开,公车管理,扫黑除恶,绩效考核,“重强抓”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科技教育,工会工作。负责农垦国有资源的监管、开发、利用和保护,村级(分场)经济发展,林业湿地,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森林防火及相关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农垦办、社会事业促进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办公室。兼任大洼区农垦管理局局长。负责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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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妍青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管理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土地项目,农业保险,大棚房整治,乱占耕地整治,农业产业化,设施农业,庭院经济,食用菌,冷链、冷库,设施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农业政策法规,负责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招商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农业综合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耕地力保护补贴、生产者补贴的发放。负责农产品检验检测的相关工作。管理种植业办、产业化办、农业机械化办、行政审批办。负责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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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档案、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公共节能、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政法、群团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等。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系统财务、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承担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称申报、资金使用监督、报账等工作。指导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内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农业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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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负责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拟订全区扶贫开发工作政策,指导各地组织实施、管理扶贫开发项目,指导贫困人口培训、职业教育、就业、劳务转移工作,指导贫困地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扶贫项目的相关工作,指导系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贫困人口脱贫工作的指标任务,组织开展有关扶贫交流与合作,负责扶贫督查考核工作。承担全区涉农贷款、惠农贷等工作。承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外来特种管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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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事业促进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办公室(区委农办):
负责牵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提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等农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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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植业办公室:负责承担稳定粮食产能的指标任务、起草农作物、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农业保险工作。负责全区农业品牌的推广工作。承担设施蔬菜产量的指标任务和设施农业发展政策、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耕地力补贴、生产者补贴的发放。承担全区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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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427-3530971
(五)产业化办公室:负责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政策建议。负责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建设。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管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承担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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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427-3530970
(六)畜牧管理办公室:负责拟定畜牧业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畜牧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协调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负责畜牧业行业统计、监测、预警、畜产品安全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兽药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组织实施兽药、饲料行业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拟定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规划、计划和应急方案,并指导实施。承担区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实施动物卫生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动物产品的检疫管理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动物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卫生监管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兽医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畜禽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牧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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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参与拟定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措施、应急预案,并提供科学依据;承担全区动物防疫工作和疫情处置工作;负责动物疫病监测、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疫情预警、预报和疫情报告工作;负责防疫、免疫知识的宣传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负责对基层防疫人员的技术指导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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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渔业管理办公室:负责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配合有关部门承担重大涉外渔事纠纷处理工作。按分工维护管辖水域渔业权益。监督管理远洋渔业和渔政渔港。负责渔业安全生产和水产品安全,协调渔业海上抢险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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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农垦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农垦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农垦经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农垦职工和垦区居民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农垦国有资源的监管、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农垦系统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负责村级(分场)经济发展工作,协助开展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确权发证和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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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427-3530974
(十)农村经济办公室:负责指导农村资产和财务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负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村土地承包和管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流转相关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农民减负、村级财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粮食综合补贴和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负责全区农村经济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制定有关农村经济政策,负责全区涉农信访工作的解释回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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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农业机械化办公室: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计划,落实国家和省农机补贴政策、提出农业机械化装备技术要求和发展要求、指导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负责组织农机更新报废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宣传和统计工作。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化生产以及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机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农业机械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机教育、科研、推广、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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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建设。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产品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农产品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做好行业农产品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做好食品安全城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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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农业综合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执行行政审批工作制度。负责本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审查等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市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承担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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