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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组成部门

审计局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和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审计地规范性文件,负责监督并执行审计规章、国家审计准则和指南。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长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和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街道办事处、乡镇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政府规定的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市和区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省、市和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全区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明晰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领导工作分工

刘景龙  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全局工作,负责大洼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6号大洼区政府办公楼329

办公时间:8:30—17:00

办公电话:0427-3531344

胡雪梅  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室、财政投资审计室,负责督促分管股室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6号大洼区政府办公楼331

办公时间:8:30—17:00

办公电话:0427-3531344

迟鹏程  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法制综合室、行政事业审计室,负责督促分管股室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6号大洼区政府办公楼331

办公时间:8:30—17:00

办公电话:0427-3531344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起草审计工作规划、计划、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和重要会议材料;起草与审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各种会议和学习并做好相关记录;负责机关文电处理、保密、信访、档案管理、后勤服务、财务报账、人事工资、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会等工作;负责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审计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规划、管理与培训。

办公地点: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6号大洼区政府办公楼327

办公时间:8:30—17:00

办公电话:0427-3531344

(二)法制综合室:负责审计成果统计、审计信息、审计信息化建设、综合调研、政务公开、公文审核以及编撰审计年鉴;负责区审计局审计项目的复核和跟踪检查工作;组织对全区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区内中介审计组织执业质量进行监督核查;受理并组织审计听证,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审计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区审计机关的教育培训;负责机关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审计科研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内部审计等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6号大洼区政府办公楼327

办公时间:8:30—17:00

办公电话:0427-3531344

(三)经济责任审计室:负责对全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主要负责人、区属国有及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企业法人代表经济责任履行及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负责组织、协调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办公地点: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6号大洼区政府办公楼325

办公时间:8:30—17:00

办公电话:0427-3531344

(四)财政投资审计室:负责审计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级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财政局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镇街政府的决算;负责审计区政府管理的、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对区、镇投资的重大项目和关系全区经济发展和利民惠民的项目实施跟踪审计;负责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及区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及损益;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等项目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审计;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对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实施工程预算、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办公地点: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6号大洼区政府办公楼325

办公时间:8:30—17:00

办公电话:0427-3531344

(五)行政事业审计室:负责审计区直党政群团组织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区政府主管部门,街镇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专项资金;审计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镇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农业、资源能源、环境保护等专项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负责审计区直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办公地点: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6号大洼区政府办公楼327

办公时间:8:30—17:00

办公电话:0427-353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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