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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组成部门

司法局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问题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各镇街、经济区管委会、区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研究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向区政府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起草行政复议和应诉方面的有关制度。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经济区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各镇街、区直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协助落实区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区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区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建和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管理各司法所干部。

(十一)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部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工作分工

孙  博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全面工作。

办公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金源街5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01

 

张  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统筹规划区法治建设;综合治理(信访和扫黑除恶);工会工作。

办公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金源街5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02

 

马大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机要、档案、保密,后勤管理,物资装备、政府采购,安全生产,车辆管理,对外协调,财务、统计工作;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党建工作;机构编制、劳资、人事编制工作。

办公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金源街5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05

 

张  宁  副科级干部

工作分工:负责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以区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对区政府拟定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合同审查及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办公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金源街5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06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政治处:负责队伍建设、机关建设、党群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劳资、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干部管理考核、培训及干部任免、交流意见;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学习工作;负责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表彰奖励、意识形态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系统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放管服”“重强抓”、营商环境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和文秘等工作。

办公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金源街5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07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要、档案、保密、收发工作;负责物资装备、基础建设工作;负责经费保障、财务管理和政法专项资金使用工作;负责服装、警车管理日常车辆调配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日常办公用品及政府采购工作;负责与上下级沟通、对接、协调、会议落实及日常相关服务工作;做好节能、环境卫生、值班、安保等工作。

办公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金源街5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08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室:负责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研究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向区政府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起草行政复议和应诉方面有关制度;负责以区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对区政府拟定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合同审查及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

办公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金源街5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10

(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政府各部门、各镇街、经济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审核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的法治协调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办公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金源街5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11

(五)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社区矫正审前调查、监管平台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办公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金源街5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13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室:负责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镇街、经济区“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镇街、经济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办公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金源街5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09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所、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拟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双随机、一公开”。

办公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金源街5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15

(八)法治建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承担全面依法治区建设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建设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

办公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金源街5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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