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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组成部门

卫生健康局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盘锦市大洼区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标准和制度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改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全区药物使用等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和省基本药物价格政策。负责全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一)负责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 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 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二、领导工作分工

徐艳艳  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卫健局全面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112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1141

刘建新  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医政、医改、医疗纠纷、行风建设、基层卫生、妇幼、基本公共卫生、基药、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112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1141

孙雪  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党群、纪检监察、行政、人事、工会、机关支部建设、综合治理、绩效考核、督查督办、政务信息、信访、民心网、中医、行政审批、对上争取资金、项目建设、财务管理、信息化等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112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1141

张磊  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疾控、卫生监督、职业卫生、卫生应急、健康教育、食品安全、营商环境、普法、安全生产等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112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1141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建、从严 治党、党员信息库、发展党员、政法、综治、扫黑除恶、双拥、政务公开、信息上报、党建平台维护、档案管理、信访、节能统计、统战、团委、老干部、人大、政协、钉钉考勤、机关水电安全等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112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1141

(二)医政医管中医室:负责全区公立医院改革、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机构中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卫生扶贫、卫生下乡、疫情核酸检测等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120救护车、调度生物实验室、抗生素、医学继续教育、医师定考、医师资格考试、各级医疗机构西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核酸检测及基层卫生人员相关培训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培训、中医药宣传、中医药信息上报工作;负责中医继续医学教育平台变更和学分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112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1243

(三)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室:负责公共卫生场所、学校、饮用水、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等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传染病、慢性病、儿童免疫管理、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窝沟封闭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112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1147

(四)综合监督与行政审批室: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校验、护士执业注册、护士延续注册、护士变更执业注册、医师执业注册、医师注册变更、医师多机构备案、医师执业范围变更、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放射源诊疗许可证校验、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的备案、医疗机构停业批准、中医诊所备案等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112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1758

(五)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室:负责妇幼健康、村医日常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等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112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1165

(六)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室:负责优化生育政策、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负责政务公开、信访稳控,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发展托育机构建设,做好计划生育政策衔接等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112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353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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