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主要江河湖泊(库)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乡镇供水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监督检查中央和省、市、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和省、市、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实施情况。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指导全区水资源监测工作。对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区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检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区内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全区水库工程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编制、审查全区大中型和跨镇(街)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监督实施国家和区有关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划,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八)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对全区机电排灌站的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服务,对设备维修、更新、改造项目审核、监督计划实施等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省、市、区重点水土保持规划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水文工作。指导全区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协调指导对河、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区水资源公报。
(十一)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区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监督检查本系统安全管理和防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工作,纠正违章作业和违规操作。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落实辽宁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水利系统职工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承担全区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 、检查考核,落实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工作分工
王海波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水利局党政全面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号703室
办公时间:8:30-17:00
办公电话:0427-3530911
王大泽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财务、防洪防汛、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工程计划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水土保持、河道堤防管理、河长制、水文、所辖工程招投标、工程设计等方面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号601室
办公时间:8:30-17:00
办公电话:0427-3530915
张晶晶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纪检、组织、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信访、群团、离退休干部管理、后勤保障、移民等方面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号719室
办公时间:8:30-17:00
办公电话:0427-3530912
葛彤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机电、灌溉、安全生产、抗旱排涝、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号621室
办公时间:8:30-17:00
办公电话:0427-3530951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综合、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工会、信访、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综治、统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资源开发及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与管理、办公区保卫和环境卫生等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号103室
办公时间:8:30-17:00
办公电话:0427-3530921
传真号码:0427-3530921
(二)计划财务股。拟订水利资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组织实施制订会计核算、成本核算及费用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水利财务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提出区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办公地点: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号707室
办公时间:8:30-17:00
办公电话:0427-3530925
传真号码:0427-3530925
(三)灌溉与机电管理股。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洪标准、河湖(库)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的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城区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开发利用工作。指导跨区域、流域调水及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工作。对全区农业用水、排涝实施监督、检查、指导。掌握上游水情,指导所属单位合理利用水源、调配水量。负责灌溉资料整理、积累、灌溉经验和节水技术的推广。负责全区排灌站的工程管理、技术指导。负责对泵站维修、更新改造项目的立项、规划、审核、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等工作。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办公地点: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号603室
办公时间:8:30-17:00
办公电话:0427-3530929
传真号码:0427-3530929
(四)工程管理股。拟定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重要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基本建设中央和省、市、区投资计划建议。拟订全区水利法制建设规划,组织起草水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区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河流堤防、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拟订全区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指导全区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全区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大禹杯”竞赛活动。组织重大水利科技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土)工作,指导河道采砂(土)规划和计划的编制,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国家和省、市、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的有关工作并监督实施。
办公地点: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号607室
办公时间:8:30-17:00
办公电话:0427-3530931
传真号码:0427-3530931
(五)水资源管理股。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拟定全区际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公报发布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发、利用、管理等综合规划。负责组织落实全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新建、改建地下水取水工程的审核与批准。负责全区地下水取水工程维护与监督。负责地下水资源的动态观测。负责全区温泉凿井项目的权限审批。组织实施全区温泉井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及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指导全区温泉企业网格化井权管理,全面实施计划用水制度。城乡一体化供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组织实施、资金筹措、政策制定、监督管理工作及水质检测及用水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农村饮水工程总体规划、计划和实施。负责全区农村饮用水的水质检测,监督农村饮水安全的经营与维护,并制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拟订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行业用水标准,监督和管理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全区供水企业的招投标、市场准入和特许经营工作。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和特殊时期城市供水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处理工作。指导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区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地区间的水事纠纷。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督促检查本系统本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区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有关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察、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组织协调办理与市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协调指导对河、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
办公地点: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号616室
办公时间:8:30-17:00
办公电话:0427-3530945
传真号码:0427-3530945
(六)河长制工作股。承担全区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指导全区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区内河湖(库)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号809室
办公时间:8:30-17:00
办公电话:0427-3530936
传真号码:0427-3530936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