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开中排总、西老湾河等19条河流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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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 (办河湖函〔2019〕394号)、《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通则的通知》(辽河长办〔2017〕2号)、《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辽水河湖涵〔2021〕19号)的规定,盘锦市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已经完成复核更正,现公告如下:
一、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1、新开中排总
新开中排总是大洼区一条重要排水干渠,河道全长11.34km,盘锦境内11.34km,大洼区辖区河道,属南河沿排干一级支流,大辽河二级支流。新开中排总起源于新立镇云家村,于唐家镇太平村附近汇入南河沿排干,管理范围左侧与新开总干重叠,右侧宽度按岸坎线外扩10米。
(1)左岸出口
①盘营客运专线铁路(新立镇云家村)—南河沿排干汇入口(唐家镇太平):河道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向左岸外扩17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右岸
盘营客运专线铁路(新立镇云家村)—南河沿排干汇入口(唐家镇太平):河道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向右岸外扩17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西老湾河
西老湾河全长7.37km,盘锦境内7.37km,大洼区辖区河道。河道起源于大洼区西安镇桑林子村,流经三家子村、小亮沟村,在大洼区平安镇大亮村附近汇入浑河。
(1)左岸
①七家子配水点—西老湾河排灌站:河道现状有堤防,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左岸堤防背水坡堤脚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右岸
①七家子配水点—西老湾河排灌站:河道现状有堤防,其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右岸堤防背水坡堤脚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3、上口子河
上口子河全长5.148km,盘锦境内5.148km,大洼区辖区河道。河道起源于大洼区西安镇高坎村,属浑河一级支流,流经西安镇高坎村、上口子村,在大洼区西安镇上口子村附近汇入浑河。
(1)左岸
①西安镇高坎村东—上口子排灌站:河道现状有堤防,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左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右岸
①西安镇高坎村东—上口子排灌站:河道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右岸路边路牙石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4、五岔河
五岔河全长22.72km,盘锦境内22.72km,大洼区辖区河道,属赵圈河排干一级支流,辽河二级支流。河道起源于大洼区王家街道西海村,流经王家街道、清水镇及赵圈河镇,于大洼区赵圈河镇向阳村附近汇入赵圈河排干。
五岔河河道管理及保护范围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内容,河道总长22.72km;工程占地宽度28.4米;管理范围占地左岸宽度15米,右岸宽度15米;保护范围左岸按管理范围外扩100米,右岸按管理范围外扩100米。
(1)左岸
田庄台引水总干向海大道桥—汇入赵圈河排干处: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外扩29.2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右岸
田庄台引水总干向海大道桥—汇入赵圈河排干处:河道右岸现状有堤防,其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外扩29.2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5、西榆河
西榆河全长21.9km,盘锦境内21.9km,大洼区辖区河道。起源于大洼区榆树街道西榆社区,流经榆树街道、二界沟镇,在大洼区榆树街道旺海分场附近入海。
(1)左岸
①向海大道桥—华能电厂(风力发电处):河道左岸现状有堤防,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左岸堤防背水坡堤脚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②华能电厂(风力发电处)—二界沟档潮闸: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左侧岸坎线外扩3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1)右岸
①向海大道桥—华能电厂(风力发电处):河道右岸现状有堤防,其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右岸堤防背水坡堤脚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②华能电厂(风力发电处)—二界沟档潮闸:河道右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右侧岸坎线外扩3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6、甄家河
甄家河全长17.54km,盘锦境内17.54km,大洼区辖区河道,属平安排水总干一级支流。河道起源于大洼区新立镇苏家村,流经新立镇、田家街道及唐家镇,于大洼区大洼街道甄家街甄家闸汇入平安排水总干。
甄家河河道管理及保护范围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河道总长17.54km(桩号为0+000—17+190);桩号0+000—6+487段河道工程占地宽度17m,桩号6+487—11+047段河道工程占地宽度21米,桩号11+047—13+950段河道工程占地宽度30米,桩号13+950—17+540段河道工程占地宽度34米;河道管理范围占地左岸15米,右岸15米;保护范围左岸按管理范围外扩100米,右岸按管理范围外扩100米。
(1)左岸
①盘海公路桥—东营线公路桥: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外扩23.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②东营线公路桥—霍田公路桥上游420m处: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外扩25.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③霍田公路桥上游420m处—苏五线公路桥上游730m处: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外扩30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④苏五线公路桥上游730m处—甄家闸: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外扩32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右岸
①盘海公路桥—东营线公路桥: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外扩23.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②东营线公路桥—霍田公路桥上游420m处: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外扩25.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③霍田公路桥上游420m处—苏五线公路桥上游730m处: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外扩30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④苏五线公路桥上游730m处—甄家闸: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外扩32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7、于家楼河
于家楼河全长7.42km,盘锦境内7.42km,大洼区辖区河道。起源于大洼区新开镇史家村,流经新开镇、于楼街道,于大洼区于楼街道五孔闸汇入浑河。二十里铺—于楼抽水站(桩号为0+000—7+590);桩号0+000—4+850管理范围占地左岸15m、右岸15m;桩号4+850—5+818段河道管理范围占地左岸15m、右岸5m,桩号5+818—6+400段河道管理范围占地左岸5m、右岸0m,桩号6+400—7+420段河道管理范围占地左岸0米、右岸0m;河道保护范围边F界线按河道管理范围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1)左岸
①盘海公路桥—胥家排灌站: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外扩23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②胥家排灌站—盘营客运专线铁路: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外扩2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③盘营客运专线铁路—于楼抽水站: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外扩1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1)右岸
①盘海公路桥—胥家排灌站: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外扩23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②胥家排灌站—盘营客运专线铁路: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外扩1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③盘营客运专线铁路—于楼抽水站: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外扩1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8、栾家河
栾家河全长11.63km,盘锦境内11.63km,大洼区辖区河道,属浑河一级支流。河道起源于大洼区东风镇二道边村,流经东风镇二道边村、东风村、黄金带村、大北屯村等,于大洼区东风镇北河沿排灌站汇入浑河。
(1)左岸
①东风镇黄金带村—东风北排灌站: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左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右岸
①东风镇黄金带村—东风北排灌站:河道右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右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9、驾掌寺河
驾掌寺河全长11.76km,盘锦境内11.76km,大洼区辖区河道,属浑河一级支流。河道起源于大洼区东风镇二道边村,流经东风镇二道边村、马家村、东风村、驾掌寺村、腰屯村、河沿村,于大洼区东风镇北河沿排灌站汇入浑河。
(1)左岸
①闸—东风北排灌站东侧穿堤涵洞:河道左岸现状有堤防,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左岸堤防背水坡堤脚线外扩1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右岸
①闸—东风北排灌站东侧穿堤涵洞:河道右岸现状有堤防,其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右岸堤防背水坡堤脚线外扩1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10、高家河
高家河全长6.24km,盘锦境内6.24km,大洼区辖区河道,属浑河一级支流。河道起源于大洼区田庄台镇吉家村,流经田庄台镇吉家社区、高家社区、白家社区等,于大洼区田庄台镇白家村东侧一面街档潮闸汇入浑河。
(1)左岸
①吉家村北—面街档潮闸: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左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右岸
①吉家村北—S213省道:河道右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右岸道路东侧路牙石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②S213省道—一面街档潮闸:河道右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右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11、魏家河
魏家河全长12.25km,盘锦境内12.25km,大洼区辖区河道,属浑河一级支流。河道起源于大洼区田庄台镇庞家村,流经田庄台镇中央卜村、新村、碾房村等,于大洼区田庄台镇碾房村南侧魏家河挡潮闸汇入浑河。
(1)左岸
①庞家村南—魏家河挡潮闸: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左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右岸
①庞家村南—魏家河挡潮闸:河道右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右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12、混江沟
混江沟全长7.86km,盘锦境内7.86km,大洼区辖区河道,属辽河一级支流。河道起源于大洼区王家街道兴海村,流经王家街道、榆树街道,于大洼区榆树街道霸王庙附近混江沟档潮闸汇入浑河。
混江沟河道管理及保护范围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内容,河道总长7.86km。河道工程占地宽度86m;管理范围占地左岸宽度15m,右岸宽度15m;保护范围占地左岸宽度10m,右岸宽度10m。
(1)左岸
①兴海村南—其下游2.3km处:河道左岸现状有堤防,其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外扩63.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②兴海村下游2.3km处—兴海村下游5km处:河道左岸现状有堤防,其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外扩58.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③兴海村下游5km处—混江沟档潮闸:河道左岸现状有堤防,其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外扩51.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右岸
①兴海村南—其下游2.3km处:河道右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外扩63.5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②兴海村下游2.3km处—兴海村下游5km处:河道右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外扩58.5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③兴海村下游5km处—混江沟档潮闸:河道右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外扩51.5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13、女儿沟
女儿沟全长2.14km,盘锦境内2.14km,流域面积0 225平方公里,大洼区辖区河道。女儿沟东起中旺路兴隆桥,西至二界沟码头流入渤海。2014年二界沟渔雁小镇整体规划,同期对女儿沟进行了整体改造治理,如今的女儿沟两岸为石砌,设置了节制闸,一河五桥设计新颖,成为二界沟的一道风景。防护堤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女儿沟不仅是一条泄洪的河流,而且是水清、岸绿、河畅的景观河。
(1)左岸
①兴隆桥—二界沟码头:河道左岸现状有防护堤,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左岸防护堤背水坡堤脚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1)右岸
①兴隆桥—二界沟码头:河道右岸现状有防护堤,其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右岸防护堤背水坡堤脚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14、荣兴河
荣兴河全长7.844km,盘锦境内7.844km,大洼区辖区河道。荣兴河东起滨海大道桥,流经过荣兴街道佟家村、荣兴村、中央屯村及中西村等,于大洼区荣兴街道佟家村附近环岛路桥(大辽河堤防)汇入浑河。
(1)左岸
①滨海大道桥—中华路桥: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左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②中华路桥—长白街桥: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长白街南侧路牙石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③长白街桥—环岛路桥(大辽河堤防):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左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右岸
①滨海大道桥—环岛路桥(大辽河堤防):河道右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右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15、双井河
双井河全长3.073km,盘锦境内3.073km,大洼区辖区河道。双井河起源于大洼区荣兴街道双井子村老潘大闸,于大洼区荣兴街道双井子村附近挡潮闸入海。
(1)左岸
①老潘大闸—挡潮闸: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左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右岸
①老潘大闸—挡潮闸:河道右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右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16、西海河
西海河全长5.772km,盘锦境内5.772km,大洼区辖区河道。西海河起点为大洼区大洼街道生产社区节制闸,流经大洼区大洼街道、王家街道,终点为大洼区王家街道西海村附近,与五岔河、接官亭河交汇。
西海河管理及保护范围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内容,工程占地宽度15.4米;管理范围占地左岸宽度15米、右岸宽度15米;保护范围左岸按管理范围外扩100米,右岸按管理范围外扩100米。
(1)左岸
①节制闸—与五岔河、接官亭河交汇处: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外扩22.7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右岸
①节制闸—与五岔河、接官亭河交汇处:河道右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面积参照大洼区水利局现有土地使用证划定,即河道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中心线外扩22.7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17、新三干排水渠
新三干排水渠全长2.802km,盘锦境内2.802km,大洼区辖区河道。新三干排水渠起源于大洼区荣滨街道前进村前进一屯排总闸(含弘路桥),于盘锦市大洼区荣兴街道佟家村附近与荣兴河交汇。
(1)左岸
①前进一屯排总闸—与荣兴河交汇处: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左岸村路东侧路边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右岸
①前进一屯排总闸—与荣兴河交汇:河道右岸现状有土坝,其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右岸土坝背水坡坝脚线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18、雁河
雁河全长19.30km,盘锦境内19.30km,大洼区辖区河道。雁河起源于盘锦市大洼区荣滨街道前进村前进一屯雁河闸,于盘锦市大洼区荣兴街道佟家村附近含章湖泄水闸(浑河右堤)汇入浑河。
(1)左岸
①前进一屯雁河闸—大工路桥:河道左岸现状有直立墙,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左岸直立墙外边缘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②大工路桥—含章湖泄水闸(浑河右堤):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和直立墙,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左岸岸坎线外边缘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1)右岸
①前进一屯雁河闸—大工路桥:河道右岸现状有直立墙,其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右岸直立墙外边缘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②大工路桥—含章湖泄水闸(浑河右堤):河道右岸现状无堤防和直立墙,其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右岸岸坎线外边缘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19、红旗沟
红旗沟全长3.75km,盘锦境内3.75km,属大洼区辖区河道。红旗沟起源于大洼区荣兴街道海滨社区滨海大道桥(二界沟东一桥),于大洼区荣兴街道海滨社区附近红旗沟档潮闸入海。
(1)左岸
①滨海大道桥—红旗沟档潮闸段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左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边界线按管理范围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右岸
①滨海大道桥—红旗沟档潮闸段河道右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右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边界线按管理范围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二、相关要求
(一)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湖稳定、危害河湖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湖行洪的活动。在行洪河湖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
2.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设置拦河渔具。
3.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以及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器具。
4.非法采砂、取土、爆破、钻探、挖筑鱼池。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宜。
(二)水利水工设施管理与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和河湖长制公示牌、河湖划界公告牌、界桩等。
(三)划界调整
河湖保护范围地块边界因自然条件、历史原因等不能保证时,先按控规蓝线或现状绿化带范围划定,以后随城市规划建设按划界要求进行调整。
河道进行河道治理后,其河道管理范围参照有关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三、责任追究。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大洼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