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2142号《关于加大公共体育场所设施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安凤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公共体育场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大中型公共体育场馆建设须采取“社会资金+政府补贴”形式来完成投资建设。
加强对上争取资金和物资力度,区文旅广电局计划每年对上争取10余套农民健身、城市路径健身器材包含(笼式足球场地),能够基本满足社会需求,下一步工作我局将与区融资中心、发改局等相关部门紧密合作推动区大型体育场馆建设,积极协调我区各企业、单位、学校向广大群众无偿提供体育健身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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