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2140号《关于加强幼儿园教职员工急救培训的建议》的答复
王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幼儿园教职员工急救培训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幼儿园教职员工急救培训宣传工作。
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各幼儿园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宣传急救培训领导小组,把教职员工急救培训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在幼儿园内以“守护生命、‘救’在身边”等内容为主题,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显示屏、条幅、板报、微信群、专题会议、座谈会、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好宣传工作,让急救培训知识进园所。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急救能力。
为进一步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提高幼儿园教职工应急救护能力,有效降低学生受伤害的程度,7月6日,大洼区教育局联合大洼区卫生健康局在大洼区实验小学六楼会议室开展急救知识培训会,培训会邀请大洼区人民医院急诊科张强主任到场授课。全区各幼儿园园长、教师及保健医等教职员工共16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张强主任通过理论讲授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救护新概念、心肺复苏术、“海姆立克”急救法以及止血包扎救助过程中的正确步骤、注意事项等内容,并现场进行模拟示范,指导教师进行操作练习,帮助老师们加深理解,熟练掌握正确的急救方法。
三、逐层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
集中培训后,按教育局统一安排,通过下载培训课件,由各镇街幼儿园再继续组织本园内所有教职工进行急救知识培训,让人人都掌握急救方法,截至7月15日,全区所有幼儿园教职工全部进行一次急救知识培训,培训率达100%。
同时,要求各级各类幼儿园招聘的新教师应掌握必要的幼儿急救知识,并做入职前培训,将此项作为上岗的必要条件。
通过幼儿园大面积的应急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幼儿园教职工应急救护能力,最大限度保障和维护学生的生命安全,让每一位家长放心。
盘锦市大洼区教育局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