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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教育系统学生就寝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1-11-10 浏览次数:585

学生就寝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为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确保宿舍就寝期间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后的损失,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在学生宿舍内就寝发生的突发性安全事故,经领导小组批准,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

区教育局大型集会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薄晓芳(党组书记、局长)

电话:1399879****

副组长:王军(区教育局副局长)

电话:1332238****     

李丽(督学室主任)           

电话:1310427****

刘波:(区教育局副局长)

电话:1524276****

张乃通:(区教育局副局长)

电话:1840427****

成  员:

候金亮(综合办公室主任)  

电话:1339038****

张  峰(安全办主任)  

电话:1339038****

刘占学(招生办主任)

电话:1594277****

刘占学(普教股股长)  

电话:1594277****

焦安荣(发展规划股股长)  

电话:1301996****

林  静(信息股股长)  

电话:1338427****

姜  红(团委负责人)  

电话:1318856****

何新义(财务股股长)  

电话:1380427****

李成爱(综合办公室科员)  

电话:1869879****

李作松(安全办科员)  

电话:1339038****

李春红(安全办科员)

电话:1370427****

张  宇(安全办科员)

电话:1524278****

各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

领导小组办下设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安全办,办公室主任由张峰兼任,办公室电话3530419。

三、宿舍安全教育与管理  1、教育学生不在楼梯上追逐打闹,不从宿舍窗户向外探身张望。2、宿舍管理员24小时值班,保证在应急状态下安全疏散口的畅通;认真落实学生宿舍晚值班、查铺制度,并做好每天的记录。3、宿舍管理员结合有关人员定时在宿舍内检查各种设施;收缴学生宿舍内的各种钝、锐器。  

四、各种应急情况预案

(一)火灾的预防和教育:1、在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包括点蜡烛、烧煤汽油炉、烧酒精炉等。2、在宿舍内严禁抽烟、严禁焚烧纸屑、杂物、燃放烟花爆竹。3、在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烧水、做饭,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4、在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5、学生要养成安全用电。习惯、爱护、保护好用电设施和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启关、移动消防器材,严禁破坏消防设施,杜绝消防隐患;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6、学校指派专人定期保养消防器材,保证应急状态下的使用和水路畅通。7、因违章用电、用火酿成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8、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并开通安全通道紧急疏散,及时将学生转移至安全地段。9、不准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设备灭火,及时报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10、火灾发生后的处理,参照《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灾处置预案》。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二)住宿学生急性生病处理预案1、班主任及晚上查铺教师老师随时对学生密切观察,发现学生有异常状况时(如脸色苍白、恶心呕吐、肚疼等),应仔细询问,查明原因,并建议学生到医院接受治疗;学生到医院应有老师陪同。2、若学生出现严重情况(如晕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应立即与学校值班带队领导联系,同时将患病学生送往就近医院。若不能由学校护送者,应立即拨打120(至少三次),发生费用由学校先行垫付。3、在将患病学生送往医院的同时通知学生家长。4、学校行政人员在到达出事现场后应立即参与解决问题。5、若存在意外情况,需通知警方;在警方到达后,学校行政和教师应积极配合警方解决问题

(三)被盗案件处置预案1、处置事件的组织人员案件涉及的部门负责人、学校安全保卫负责人、校园值班人员、学校分管领导等有关人员 2、报警程序(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校园负责安全的有关科室报警;(2)报告案件涉及的部门负责人;(3)根据案情报告分管领导和校长;(4)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3、处置措施:接报后,学校负责安全的领导和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校外滋事人员处置预案  1、学校门卫要加强对入校人员的盘查、登记工作,防止不法人员入校给师生带来安全隐患。  遇来人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加以阻止,不得放行;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出校。2、宿舍周围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立即向学校保卫科报告,为防不测,并同时拨打“110”报警,现场教职工要设法与犯罪分子周旋,稳定当事人双方的情绪,争取救援时间。报警时,一是要讲清发案的地点、现场人数、危及生命安全的施暴工具(如:刀、枪、炸药)等基本情况;二是要注意回避犯罪分子,防止激怒罪犯;三是要早报警,尽量减少损失。3、保卫科在接警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群众,组织救援工作,并立即通知应急救援领导组成员4、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关闭校门5、学校应将组织事故现场师生安全疏散和抢救受伤人员生命摆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盘锦市大洼区教育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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