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教育系统大型集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为规范我区学校、幼儿园(以下称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事件发生,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的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大型集会是指:体育比赛活动;艺术节等大型文艺演出活动;集体外出参观活动;社会劳动实践等校外教育活动;
二、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及时控制、应急联动、群防群控”,分级负责原则,严格执行校长负责制,严格活动审批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严防大型集会安全事故发生。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区教育局大型集会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薄晓芳(党组书记、局长)
电话:1399879****
副组长:王军(区教育局副局长)
电话:1332238****
李丽(督学室主任)
电话:1310427****
刘波:(区教育局副局长)
电话:1524276****
张乃通:(区教育局副局长)
电话:1840427****
成 员:
候金亮(综合办公室主任)
电话:1339038****
张 峰(安全办主任)
电话:1339038****
刘占学(招生办主任)
电话:1594277****
刘占学(普教股股长)
电话:1594277****
焦安荣(发展规划股股长)
电话:1301996****
林 静(信息股股长)
电话:1338427****
姜 红(团委负责人)
电话:1318856****
何新义(财务股股长)
电话:1380427****
李成爱(综合办公室科员)
电话:1869879****
李作松(安全办科员)
电话:1339038****
李春红(安全办科员)
电话:1370427****
张 宇(安全办科员)
电话:1524278****
各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
领导小组办下设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安全办,办公室主任由张峰兼任,办公室电话3530419。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审批学校大型集会的审批工作,指导各校建立健全大型集会安全组织体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教育系统组织大型集会给予支持;负责对大型集会安全事故的处置等。
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指挥学校大型集会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准确掌握信息情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信息的整理发布工作,及时下发有关通知。
各校成立大型集会安全领导机构,根据集会规模制定应急预案,落实“一把手”为本单位开展大型集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责任制,细化责任分工,层层抓落实,形成协调高效的组织体系。
四、应急处置
大型集会现场发生漏电、火灾、设施倒塌、拥挤踩踏、爆炸、恐怖袭击等重大安全事故时,应迅速采取现场处置措施:
1、现场负责人立即宣布停止一切活动;
2、现场工作人员迅速切断电源;
3、现场负责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在场人员有序带领学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带;及时清点统计人数,并提出应急时期纪律要求和防范措施,及时拨打“119” “120” 110”;
4、迅速将情况逐级上报;
5、区教育局大型集会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参与救援工作,同时迅速划定现场保护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尽可能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及责任认定做好准备。
外出集会活动途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时:
1、负责人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指挥疏散事故车内人员,抢救伤员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拨打122向交警部门报案;
2、将事故情况逐级上报,区教育局大型集会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告立即赶到现场,在组长和副组长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参与抢救、疏散工作,并尽快确认受伤人员身份,联系受伤人员家人,同时,做好其他师生的稳定工作,安置好其他人员。
3、保护好现场,等待交警、医疗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外出集会活动现场发生暴力侵害事件时:
1、现场负责人立即宣布停止一切活动;
2、在做好师生的保护和稳控不法分子的同时,迅速拨打“110”报警;有人员受伤拨打“120”求救。
3、将事故情况逐级上报,区教育局大型集会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告立即赶到现场,在组长和副组长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参与抢救、疏散工作,并尽快确认受伤人员身份,联系受伤人员家人,同时,做好其他师生的稳定工作,安置好其他人员;划定现场保护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尽可能保护好现场,为警方调查破案做好准备。
五、工作流程
1、学校举办大型集会发生事故时,要在20分钟内电话报告区教育局大型集会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1小时内以文本文档的形式上报事故具体情况和险情处置情况。
2、办公室接到报告后,马上向副组长报告,经请示后分别通知相关的股室。
3、副组长及时向组长汇报,并经请示后,视事故的大小,由领导小组组长通过电话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4、事故处理结束,由办公室拟书面报告送相关部门。
六、其他
1、制订与解释
本预案由区教育局制订并负责解释。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制订之日起实施。
大洼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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