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对象:大洼田庄台郑绍奇西医诊所
执法机关:大洼区卫生健康局
违法事实:2021年10月27日,卫生监督员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诊所的医疗废物转运台账记录日期到2021年5月15日,现场处置室内有的医疗废物桶内有医疗垃圾存放。
处罚依据: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警告。
处罚时间:决定书时间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