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走进大洼 >通知公告

盘锦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

当前,国内出现多点散发本土疫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自10月17日陕西省报告新增2例外省游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以来,截至11月1日24时,国内已有16省36市通报本地新冠肺炎疫情,其中西北旅行团疫情共报告415例感染者,疫情已波及12省27个市;黑龙江省疫情已报告确诊病例109例。全国现有2个高风险地区和29个中风险地区。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从严防范疫情输入我市,确保广大市民身体健康,需要全民参与,群防群控,在9号通告基础上,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外省来(返)盘人员,入盘后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酒店宾馆、工作单位等报备近期行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对不自觉进行核酸检测、刻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为方便广大市民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我市确定了5家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服务的单位,即市中心医院(采样地点:8:00-17:00门诊板房,17:00-8:00急诊,联系电话:0427-3276165);市人民医院(采样地点:工作日8:30-11:30 13:00-16:30 门诊门前核酸检测服务站,其他时间:发热门诊门前核酸检测服务站 ,联系电话:0427-3276913);辽油宝石花医院(采样地点:发热门诊+核酸检测一站式服务点,联系电话:0427-7650036);盘山县人民医院(采样地点:8:00-17:00核酸采样处,17:00-8:00发热门诊,夜间限重点地区及发热患者,联系电话:0427-3799666);大洼区人民医院(采样地点:大洼区人民医院院内,联系电话:0427-6869890)。均可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

三、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减少不必要聚会。原则上不举办超过300人的节庆、展会等活动,确需举办的,应经举办地乡镇、街道批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者和承办酒店应保证瞬时空间人员密度不超过1人/平方米,并对所有参加人员进行测温、核验健康码行程码。活动尽可能简短并注意开窗通风,个人要做好防护,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杜绝带病聚餐聚会。

四、广大市民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省、不离市”。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示范,非必要不出盘,必要出行时,必须严格履行报备审批程序,做好个人防护。

五、全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搞变通。即日起,全市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组团前往外省旅游,不得承接外省旅游团来盘旅游。暂停经营旅游专列业务。要严格做好省内游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精心设计旅游线路,从严控制旅游团队规模,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六、新冠疫苗接种是目前疫情防控的有效措施,请广大市民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尚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及加强免疫的人员,尽快到接种门诊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盘锦市大洼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
下一篇: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最新通告